2023年山东省第二批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已启动,10月30日起开放

  为提升全省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实现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近日发布了《关于启动2023年第二批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就有关事项进行安排部署。

  根据通知,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有意愿的广大中小企业积极参与申报,并于11月27日前完成本批次评价推荐工作;全省2023年第二批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线上窗口也已于10月30日起开放。

  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是我国优质中小企业培育的三个层次,共同构成梯度培育体系。其中,创新型中小企业具有较高专业化水平、较强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是优质中小企业的基础力量。工业和信息化部于去年6月发布的《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提出,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包括创新能力、成长性、专业化三类6个指标,满分100分,企业得分达到60分以上即符合创新型中小企业标准。

  作为全国唯一一个拥有全部41个工业大类的省份,山东创新型中小企业数量庞大、基础雄厚。近年来,山东梯度培优一批中小企业,累计培育认定创新型中小企业13530家、专精特新企业16075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突破1000家、瞪羚企业2233家、独角兽企业27家,数量均居全国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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